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,我虽然两条腿有残疾,却是个体育迷。我不光喜欢看足球、篮球以及其他各种球类比赛,也喜欢看田径、游泳、拳击、滑冰、滑雪、自行车和汽车比赛,总之,我是个全能体育迷。当然都是从电视上看,体育场馆门前都有很高的台阶,我上不去。如果某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,我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,一分一秒都过得很愉快。
我最喜欢田径。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,是由谁保持的,保持的时问是长还是短。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,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纪录,而在于它能充分展现出人的力量、意志和优美。因此,在我看来,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。看一些世界著名运动员奔跑,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跑来,向人的末来跑去,这样的奔跑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。
我最喜爱和美慕的人是刘易斯,他是我心中的偶像。他身高一米八八,长得肩宽腿长,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,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,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,他的动作也是那么滿酒。有时候,我真恨不得马上变成他,因此,我常暗自祈祷,假若人真能有来世,我不要求别的,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健美的身体就好。我之所以有这样的白日梦,是因为现实中的这个我太令人沮丧,才想出这个法子来给自己一点儿安慰。总之,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,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
奥运会上,刘易斯输给约翰逊的那个中午我沮喪极了,直到晚上心里还是别别扭扭的,夜里也没睡好觉。眼前老出现中午的场面: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,所有的旗帆与鲜花都在向约翰逊挥舞,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赛场,而刘易斯则被冷落在一旁。一连几天我都问问不乐,我似乎比刘易斯还败得惨。这不是怪事吗?在外人看来这不是精神病吗?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。到底为什么呢?最后我知道了:我看见了所谓“最幸福的人”的不幸,
的不幸,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“最幸福”的概念完全动摇了。上帝从来不给任何人“最幸福”这三个字,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,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。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,那么我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,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。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,我相信,在那个中午,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。
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,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,他是妤样的。看来他懂,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圣火为何而燃烧,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败,而是为了有机会表现人类的不屈。命定的局限虽然永远存在,但是不屈的挑战却也从未缺席。
这样一来,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。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,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身体,原因很简单,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。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,也仍然意味着局限。我布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身体,又有一个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。但是,前者可以向上帝祈祷,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得。
(作者:史铁生,有删改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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